• 重庆中小学禁收择校费
    • 和讯新闻
    • 2020-04-05 10:41:16

  • 摘要:  2007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3~5年内实现区县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努力消除公办

    •   2007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3~5年内实现区县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努力消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

        2011年5月《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学杂费、择校费、借读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2012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

        2013年1月 市教委主任周旭透露,我市今年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会有重大改革。

        2013年2月 有学校称收到了在3月1日前必须退还择校费一事的通知,部分学校已经开始退还提前收的择校费。

        取消择校费,家长又喜又慌

        择校费说取消就取消,能不能留个缓冲期,眼看孩子还有半年就上小学了,幺儿的学校都还没有眉目。

        不收择校费,我的孩子如何享受质量较好的教学资源。重点中小学除片区外的招生需求,又通过怎样的方式分配?之前各重点学校的免费就读范围划得很小,如果按片区念书,可能招生名额招不满,可能无法正常运行。

        重点学校的财政运行方式将面临调整。一所著名小学的校长表示,如果只靠政府现在的拨款,只够交学校的水电费。

        择校费・案例

        斩断择校乱收费,这次动真格了。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在全国各地被普遍收取的择校费,在重庆被叫停。有部分学校已经开始退还针对今年春季开学、秋季开学收取的择校费。

        学校退8万择校费 他并不开心

        罗胜35岁,家住江北鲤鱼池,在一事业单位工作。这个寒假里,他听到一些消息,说学校要退择校费了。对此,他一直有些惶恐。

        从去年9月开始,儿子将满6岁的时候,罗胜就开始寻找周边的优质小学。经过半年的“摸底行动”,他和妻子为儿子选择了位于渝中区的一所公办小学。确定目标后,罗胜四处托人,寻找各种关系,最终得到答复:孩子入读该小学,所需费用高达8万元。罗胜一家人决定,咬咬牙,拿出8万元,让小孩今年9月进入这所知名公办小学就读。

        “好不容易把钱交了,结果又通知退费?”近日,罗胜接到学校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让罗胜到学校去一趟,退钱。

        虽然能拿回8万元钱,但这个消息并没有让罗胜开心。当晚,他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很久,使劲想着,周边还有哪些好点的学校,“也不知道,学校这个退费有没有商量的余地?”第二天一早,罗胜赶到学校。办公室里有两三个家长也是接到通知来退费的。工作人员只说是按照市教委规定执行,今后不再收择校费了。退钱出来,罗胜有些怅然,“说了这么多年,没想到这次动真格了。”

        学校不收择校费了 她又喜又慌

        24日,今年春季开学的前一天,简宁打算去给今年秋季(9月)上小学的儿子交择校费。然而,这送上门的钱却没地儿搁,因为学校称不再收取择校费了。

        听着这个消息,简宁当时是又喜又慌,虽然省下好几万元的辛苦钱,可在师资不均衡的条件下,儿子该去哪儿上学呢?简宁住在九龙坡区,6岁儿子今年9月上小学。从幼儿园升入心仪的小学,本来一切都在简宁的安排下稳步进行,谁料在看似最稳当的缴钱环节却掉线了。这几天,她为此急得团团转。

        简宁家所划定的片区内有好几所幼儿园和小学,但因认为师资、校园环境不佳,2009年,简宁在缴纳2000元的择校费后,把儿子送到其他片区一所小学的附属幼儿园。她说,幼儿园的选择是根据小学来定的,自己就是瞧上那所小学优质的校园环境和教学质量。

        去年底以来,眼看儿子班级里的其他同学已经陆续到小学缴纳4万多元的择校费,开学前一天,简宁也赶紧揣着钱来到了学校招生处。

        “不收了,为啥子!”听说简宁是来缴择校费的,招生办工作人员连称“不收了”,因为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要取消择校费,学生还得就近入学。

        听着工作人员的解释,简宁心里好似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事后她得知,儿子班里其他同学的择校费也都退了。

        缴不了择校费,意味着还得回片区内的学校就读,可无论是6岁多的儿子,还是自己和丈夫都不情愿。简宁说:“在我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我宁愿缴几万元的择校费,给孩子一个优越的成长条件。”

        作为孩子今年9月即将升学的家长,简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不能一刀切,得留一个缓冲期,这不,眼看还有半年就上小学了,我们幺儿的学校都还没有眉目。”

        学校退1.5万赞助费 孩子还能读吗

        李女士的孩子今年秋天将读初中。近日,她也接到退择校费的通知。

        李女士是区县到主城区的打工人员,现租住在九龙坡区,小孩目前在一个区县的镇里读小学六年级。去年10月,她就近在某中学交了1.5万元赞助费,学校同意孩子今年秋季入学。

        本月初李女士便接到学校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因九龙坡区教委要求学校清退赞助费,让我在2月22日以前去学校退款。学校将按成绩优劣决定是否录用学生。”

        让李女士焦虑的是:我的孩子能读上书吗?如果读不了,该怎么办?

        九龙坡区教委对此的答复是:按照市教委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规定,暂住在九龙坡区的流动人口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流动人口子女接收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安排随班就读。

        李女士现居住在杨家坪,这个地区流动人口子女接收学校是辰光学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免费就读该校,她可以直接和学校联系。

        关于禁止初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的问题,九龙坡区的中学将严格按照市教委的规定办理,同时,将采取积极措施杜绝家长担心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

        征集令

        今年3措施 治理择校费

        幼儿园不准办“占坑班”,学龄前儿童要就近入学。

        小学初中不准考试,严格执行划片入学。

        从今年起,公办小学不准收取“捐资助学费”等赞助费用。

        2015年基本消除 择校乱收费现象

        2012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

        2012年每所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人数比2011年减少50%。

        2013年每所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人数比2012年减少50%。

        2014年每所公办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控制在当年招生计划的10%以内,低于当年控制指标的公办学校要巩固并继续减少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

        到2015年,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

        择校费・政策>

        强制配套政策3月或出台

        主城几所中学称以后可能将划片区招生

        “在择校乱收费等问题上,我市今年将有重大改革。”1月下旬,市教委主任周旭在重庆两会期间向媒体证实说,幼儿园不准办“占坑班”,学龄前儿童要就近入学;小学初中不准考试,严格执行划片入学;从今年起,公办小学不准收取“捐资助学费”等赞助费用。

        在择校乱收费等问题上,以往有的学校不听“招呼”,今年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会有一系列的强制性配套政策,预计3月份出台。

        昨天,南岸区一中学招生办工作人员表示,学校今年并未收取择校费。有家长咨询以后是否会收择校费,工作人员表示还将拭目以待。

        九龙坡区一中学招生办向重庆晨报记者证实,学校的确收到了在今年3月1日前必须退还择校费一事的通知,从今年开始,重庆将实行义务教育阶段零收费入学,“一些学校收取择校费也是投入到了学校的硬件设施上,严加制止是为了学生皆能接受好教育,但希望政府能加强对学校的办学经费补贴。”这名招生人员表示,以后可能将划片区招生。

        渝东某县出台治理教育乱收费方案

        提前收取的择校费 3月1日前全额退还

        重庆晨报记者昨天了解到,渝东某县上周专门出台了《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对2013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已经提前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必须在2013年3月1日前全额退还家长。

        收取经费须全额退还

        《方案》是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制定的,要求就教育收费等问题,做到调查、处理、清退“三到位”,不漏死角,不留盲点,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方案》指出,禁止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及与学生入学挂钩的所有捐赠费用,从严控制大规模、大班额。从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凡择校乱收费的,按照国家、市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学校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收取经费必须全额退还缴费人。

        同时,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禁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凡违背“三限”政策的,必须予以如数清退,并从严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

        幼儿园,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评定等级收费;严禁公办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外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费等。凡违规收费的,必须全额清退,并严格责任追究。

        财政保障教育投入

        《方案》强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教管中心主任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绝不允许在贯彻和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为保障政策实施,县财政部门须将教育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学校下达收费指标,严禁以学校乱收费收入抵顶财政教育收费投入,确保教育经费足额拨付到校。对教育收费(含择校费)全额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确保教育经费足额投入和专款专用。

        教育、监察、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每年对教育收费及惠民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一两次抽查、联查,定期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组建教育行风纠察队,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开展明察暗访。

        《方案》要求,对教育乱收费信访反映,要做到第一时间受理、查处、反馈,绝不繁衍塞责。对投诉量大、制止纠正不力的学校(幼儿园),予以黄牌警告,进行全程重点监控,对顶风违纪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育乱收费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